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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TPKM/83
通报日期:2010-4-21 |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
原文:汉语 |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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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
| 2. |
负责部门:财政部 |
| 3. |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酒类产品
HS编码:22 ICS编码:67.160 |
| 5. |
通报文件的名称:烟酒管理法修订草案
页数:40页 通报语言:汉语 |
| 6. |
内容概述: 为了加强消费者保护,以下酒类产品补充标签要求增加到上述修订草案中:
(1) 对于装在塑料或纸容器中的酒类产品,应标明有效期或装瓶日期,如果在标签上标示装瓶日期,应包含有效期;
(2) 标签上禁止使用声称产品有医疗或保健效果的词语。同样禁止使用使人联想或暗示医疗或保健效果的相关短语或图片。对于进口酒类产品,汉语标签内容不得包含原标签没有的信息;
(3) 使用其它生产商产品加工或生产酒类产品的生产商不得使用表示原产地、风味或其它与原酒类产品有关的词语。 |
| 7. |
目标和理由:消费者信息 |
| 8. |
相关文件:烟酒管理法修订草案(关于酒类产品标签要求的条款。规定酒类产品标签要求的第33条英语译文共3页) |
| 9.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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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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